投資者教育
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范
來源:鑫鼎盛期貨 時間:2016-11-18 瀏覽:49936次
《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范第1-3號》
通知原文如下:
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
為進一步落實《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有關要求,加強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的備案核查和自律管理,結合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實際,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協會)研究制定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范第1號-備案核查與自律管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范第2號-委托第三方機構提供投資建議服務》、《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范第3號-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經中國證監會同意及協會理事會審議通過,現予發布實施。
今后,協會將進一步加強對私募資產管理計劃的備案核查和自律管理力度,密切監測私募資產管理計劃投資運作情況,及時跟蹤了解行業機構展業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通過不定期發布或調整備案管理規范的形式,明確相關要求,提示合規風險,維護行業秩序,共同促進私募資產管理行業規范、健康發展。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參照本通知執行。
各機構在執行本通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向協會報告(聯系郵箱:zgcpb@amac.org.cn)。
特此通知。
附件:
1、《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范第1號-備案核查與自律管理》
2、《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范第2號-委托第三方機構提供投資建議服務》
3、《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范第3號-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范第1號-備案核查與自律管理
一、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開展私募資產管理業務,應當符合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自律規則的規定,并按照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協會)的要求,及時進行資產管理計劃備案,接受協會備案管理和風險監測,真實、準確、完整地報送備案材料和風險監測報告,對備案材料和風險監測報告的真實性、合規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
二、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對資產管理計劃的設立、變更、展期、終止等行為進行備案,按時提交備案材料。所有資產管理計劃均應在協會完成備案并取得備案證明后,方可申請為其開立證券市場交易賬戶。
三、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定期報送資產管理計劃運行報告和風險監測報告,發生對資產管理計劃有重大影響事件的,還應及時向協會進行報告。
四、協會接受資產管理計劃備案不能免除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按照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產品信息的法律責任。
接受備案不代表協會對資產管理計劃的合規性、投資價值及投資風險做出保證和判斷。投資者應當自行識別產品投資風險并承擔投資行為可能出現的損失。
五、協會將建立健全資產管理計劃備案核查流程,按照“實質重于形式”原則,通過書面審閱、問詢、約談等方式對備案材料進行核查。資產管理計劃合規性存疑的,協會可以向中國證監會進行咨詢、報告,也可以對資產管理人出具備案關注函或進行現場檢查,資產管理人應當予以配合。
六、協會將加強資產管理計劃備案核查力度,對于違反法律法規及自律規則的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協會可以視情節輕重對其采取談話提醒、書面警示、要求限期改正、加入黑名單、公開譴責、暫停備案等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依法移送中國證監會處理。
七、協會對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的自律管理接受中國證監會的指導和監督,并與中國證監會及中國證券業協會、中國期貨業協會、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期貨保證金監控中心等自律組織建立監管合作和信息共享機制。
附件二:
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范第2號--委托第三方機構提供投資建議服務
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委托第三方機構為資產管理計劃提供投資建議服務,應當嚴格遵守《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有關規定,并符合以下規范性要求:
一、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委托符合《暫行規定》要求的第三方機構為資產管理計劃提供投資建議服務。一對多(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委托人,不得通過發出投資建議或投資指令等方式直接或間接影響資產管理人投資運作,符合法定的資質條件并接受資產管理人委托提供投資建議的第三方機構除外。
二、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制定第三方機構遴選機制和流程、風險管控機制、利益沖突防范機制,相關制度流程應當經公司有權機構審議通過后存檔備查。未建立健全上述制度流程的,不得聘請第三方機構為資產管理計劃提供投資建議服務。
三、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對擬聘請的第三方機構進行盡職調查,要求其提供符合《暫行規定》第十四條第(八)項規定的資質證明文件(清單附后),并在設立資產管理計劃時將盡職調查報告、資質證明文件等材料向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協會)進行備案。擬聘請的第三方機構為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的,應當已加入協會,成為普通會員或觀察會員。
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不得為主要投資于非標資產的資產管理計劃提供投資建議服務。
四、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嚴格按照《暫行規定》及內部制度流程選聘第三方機構,簽訂委托協議,披露第三方機構相關信息,清晰約定彼此權利義務。委托協議應當向協會進行備案。
五、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妥善保管第三方機構出具的投資建議及相關文件,不得隱匿、偽造、篡改或者違規銷毀。
附:
證明文件清單
一、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提供投資建議服務應提交以下文件
中國證監會認可的從事資產管理業務的資格證明文件。
二、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提供投資建議服務應提交以下文件
(一)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出具的承諾函
1、承諾在協會登記滿一年,已成為協會會員,經營期間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2、承諾具備3年以上連續可追溯證券、期貨投資管理業績[]的投資管理人員[2]不少于3名,且最近三年無不良從業記錄[3];
3、承諾函應當加蓋公司公章,3名投資管理人員本人簽字。
(二)資質證明文件
1、協會官網公示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截圖;
2、協會會員證書或協會官網公示的觀察會員名單截圖;
3、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第三方機構違法違規記錄查詢結果截圖;
4、基金從業人員系統中3名投資管理人員不良從業記錄查詢結果截圖,或其他可驗證可核查的證明材料。
(三)投資管理人員工作經歷證明
包括3名投資管理人員的:
1、曾任職單位出具的投資管理經歷說明[4]或離任審計報告(應包括管理的基金/產品名稱、期間、職責等),或擔任投資顧問期間的委托管理協議。
2、基金從業資格證明[5]文件,或海外基金從業人員曾就職的基金或投資管理公司出具的工作履歷證明(中英文翻譯件);
3、協會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四)投資管理業績[6]證明文件
提供以下一項即可:
1、曾管理的基金/產品的托管機構或審計機構出具的,該名人員管理期間的基金/產品凈值變化情況證明;
2、第三方評價機構[7]出具的該名人員管理期間的基金/產品凈值變化情況證明;
3、曾管理的基金/產品在該名人員管理期間的定期報告復印件,并說明自己管理的業績區間;
4、曾任職單位出具的所管理的證券、期貨自營賬戶凈值變化情況證明;
5、聘任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擔任投資顧問的機構出具的,該名人員管理產品期間的產品凈值變化情況證明;
6、其他基金業協會認可的可核查可驗證的基金/產品投資業績證明文件。
(五)基金/產品投資業績數據
投資管理人員曾管理的基金/產品的投資業績數據(EXCEL格式)。樣表如下:
投資管理人員:
曾管理基金/產品名稱:
投資管理期間:
注:以表格中第一個估值日為基期,估值日可以按月度填寫。如該名投資管理人員3年內連續管理多只產品,不同產品的業績數據請分開上傳。
附件三:
私募資產管理計劃備案管理規范第3號--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
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開展私募資產管理業務,設立、運作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應當嚴格遵守《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下稱《暫行規定》)有關要求,并符合以下規定:
一、嚴格按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風險與收益相匹配”原則設計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所謂利益共享、風險共擔、風險與收益相匹配,是指在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產生投資收益或出現投資虧損時,所有投資者均應當享受收益或承擔虧損,但優先級投資者與劣后級投資者可以在合同中合理約定享受收益和承擔虧損的比例,且該比例應當平等適用于享受收益和承擔虧損兩種情況。
二、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合同中不得約定劣后級投資者本金先行承擔虧損、單方面提供增強資金等保障優先級投資者利益的內容。
三、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應當根據投資標的實際產生的收益進行計提或分配,出現虧損或未實際實現投資收益的,不得計提或分配收益。
四、資產管理人可以按照《暫行規定》要求,通過以自有資金認購的資產管理計劃份額先行承擔虧損的形式提供有限風險補償,但不得以獲取高于按份額比例計算的收益、提取業績報酬或浮動管理費等方式變相獲取超額收益。
五、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者不得直接或間接影響資產管理人投資運作(提供投資建議服務的第三方機構同時認購優先級份額的情況除外),不得通過合同約定將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異化為優先級投資者為劣后級投資者變相提供融資的產品。
六、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合同中應明確其所屬類別,約定相應投資范圍及投資比例、杠桿倍數限制等內容。合同約定投資其他金融產品的,資產管理人應當依據勤勉盡責的受托義務要求,履行向下穿透審查義務,即向底層資金方向進行穿透審查,以確定受托資金的最終投資方向符合《暫行規定》在杠桿倍數等方面的限制性要求。
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不得以規避《暫行規定》及本規范要求為目的,故意安排其他結構化金融產品作為委托資金,通過嵌套資產管理計劃的形式,變相設立不符合規定的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或明知委托資金屬于結構化金融產品,仍配合其進行止損平倉等保本保收益操作。
七、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可以通過業績比較基準形式向優先級投資者進行推介,但應同時說明業績比較對象、業績比較基準測算依據和測算過程等信息。結構化資產管理計劃的業績比較對象應當與其投資標的、投資策略直接相關。